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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对国土监察相关方面的分析,研究唐山市现行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制度与国土资源管理体制的特点,探究土地执法监察中存在问题,尝试提出相对应的解决办法,希望能为唐山市土地监察理论的深入研究提供帮助,最终为我国国土资源管理理论尤其是地市级国土资源管理中执法监察理论的发展发挥积极作用。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包括四个方面:首先,对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的内涵、特点、利益相关者以及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的地位和功能等进行了简单的概括,选取新公共管理理论、新公共服务理论以及政府职能理论等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的基础理论等进行简要的分析和阐述。其次,从不断增强执法巡查力度、提高土地违法案件查办效率以及持续推进卫星遥感检测执法工作等三个方面对唐山市目前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进行了简单的总结和概括。将唐山市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案件类型按照主体性质和内容归为三类,具体包括农村集体土地非法转让、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非法用地以及地方政府违法用地行为等。再次,将唐山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存在问题归结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的规范性不足、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力度不足、集体土地所有权人监管失位与基层政府建设越位问题突出以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治理难度较大等四个方面。唐山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存在问题的原因归结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管理机制不健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法律政策体系不完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缺乏保障机制以及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内部矛盾重重等四个方面。最后,构建唐山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长效机制需从从加强国土资源管理法制宣传教育、划分执法权限,建立报备制度、建立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长效管理机制以及建立健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保障体系等四个方面着手。本文的主要研究方法包括文献分析法、案例分析法以及系统研究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