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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代契丹人家庭承祧行为起源于中国古代北方民族的收继习俗。加之契丹民族重子观念颇深,为契丹人家庭承祧行为的产生奠定了现实基础。辽朝建立后,契丹统治者以中华正统自居,对中原汉文明特别是儒家文明多有借鉴吸收。尊儒行孝、重视子嗣延续的观念为契丹人家庭承祧行为的完善奠定了文化基础。辽代契丹人家庭承祧行为的实行对象叫做承祧主体和承祧客体。承祧客体享有继承宗祧祭祀和养父财产的权利,同时也有照顾养父母生养死葬的义务。综合考量辽代契丹人家庭承祧的方式,可与传统过继、收养制度下的同宗承祧、异姓承祧相对应。依据辽代契丹人家庭承祧的特色,又可将其划分为无子承祧型、有子收养型与圣上恩赐型三种承祧类型。以萧思温家庭的承祧为例,萧继远承祧萧思温后经历了政治环境的风起云涌,其竭尽全力,终使萧思温一族在辽末重新崛起,因此成为有子收养型的典范。耶律隆运家庭则是历经七次承祧,才得以延续至辽末,故为无子承祧型与圣上恩赐型相结合的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