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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是山西省人民政府为实现煤炭产业可持续发展而设立的基金。作为国家唯一煤炭产业可持续发展试点省份,山西省设立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目的是建立煤炭开采综合补偿和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弥补煤炭开采给山西造成的历史欠账,综合解决山西煤炭工业发展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为实现山西煤炭可持续发展提供财力支持。自2007年3月开始试行以来,关于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的研究主要是以部分地区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的征收使用情况为例加以分析,从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征收产生的影响,基金的征收是否合理等角度加以考虑,侧重分析的是其存在的合理性,忽视了对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管理的研究。随着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的发展,相关的基本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完善,有关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的管理体系也基本形成,关于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的政策效应、征收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监管体系、法制建设研究等方面的文献先后涌出,证明了在管理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的过程中应该建立相关的管理制度、规范体系,应该从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的整个管理过程来考虑具体规范的方法和措施。本文在研究过程中,从山西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的实际管理情况出发,结合本人实际工作经验,对我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财务管理作了一般分析,以山西省各市县2007-2012年的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收支数据为样本,对我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的征收、使用及监督进行分析,采用理论研究和实证分析相结合方法,通过分析有关数据资料阐明了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监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应从完善各市县具体管理制度、适当调整各级基金收入分成比例、转变基金管理模式、完善监督体系、加强法制建设及完善煤炭基金信息披露等几个方面规范管理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的对策,以此提高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的管理效率在山西煤炭市场经济条件下,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作为一项较新的事物,关于其财务管理的理论研究还相对较少,没有形成完整的财务管理体系,希望本文提出的见解能为我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的财务管理尽一份微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