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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电力部门政府职能逐步消失,近几年“电保姆”的形象正逐渐完善。虽然电力企业对自身社会责任职能建设的力度不断增加,但是员工对于电网企业所承担的社会责任认识仍然不足,员工个体的履责行为与公司整体的社会责任要求仍然存在一定差距。究其根本原因,国家电网公司社会责任的根植路径较普遍地停留在运动式活动中,目前尚未能真正落实到员工社会履责个体上,这样也使得企业社会责任管理陷入发展困局,社会责任的最终目标需要依靠员工个体履责行为来实现的,而员工作为企业单细胞和社会公民个体,其双重属性是不容忽视的,这两种身份是不可割裂的,否则极易导致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无法真正落地。针对这一问题,本文首先对社会责任这一概念进行界定,同时联系企业的社会责任、责任评价体系等特点提出员工社会责任的实践方法,在评价体系的设计和落实均有所创新。根据研究课题对评价体系的建设原则、设计理念、指标划分及分析方法等,通过建立合理的评价模型来倒逼员工积极践行企业所担负的社会责任,以此激励员工鲜明的责任意识和实践能力。通过员工个体的社会履责行为的培养,去切实完成企业整体社会履责目标,将会产生效果实现的增倍效应。这对于提高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整体能力和水平,提升国家电网公司的品牌形象和质量,促进社会经济和谐、健康、稳步发展,将会是一种非常有益的探索,同时将会拓宽国家电网公司企业社会责任管理工作的思路。本文以供电企业员工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作为研究对象,以建设有效的供电企业员工社会责任评价方法为研究目标,对应国家电网公司三种程度的履责意愿划分,新颖地构建起员工社会责任评价体系的准则层面。并且,结合利益相关方理论,立足于员工“企业职工”和“社会公民”这两种身份,设置了评价体系不同指标层的相应内容。以层次分析法为主,对不同指标权重进行设定,运用非常实用的模糊综合评价法构建分析该研究的评价体系模型,通过赋分加权平均法将等级评价结果转换成较为直观的分值,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和较强的实施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