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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带来了互联网金融的迅猛发展,在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过程中,暴露出了诸多风险和问题,会给金融消费者、金融市场乃至整个社会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鉴于互联网金融风险危害之大,我国政府在防范互联网金融风险方面做了很多努力,但政府监管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笔者以政府规制理论和平台经济理论为理论研究工具,综合运用文献研究法、比较分析法和系统分析法对现阶段我国政府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监管现状进行研究分析,找出风险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提出完善建议措施。本文共分为八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简要介绍了本文选题的背景及研究意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以及相关理论工具等;第二部分对金融风险中的政府监管责任进行了阐释;第三部分主要分析了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风险特征及危害;第四部分根据互联网金融风险政府监管现状,剖析当前监管存在的问题:如互联网金融风险政府监管体系建设滞后、互联网金融风险政府监管在技术上存在明显缺陷、互联网金融风险监管主体职责边界不明、互联网金融风险政府监管手段单一;第五部分探寻互联网金融风险政府监管存在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互联网金融风险政府监管手段创新的内生动力不足、金融分业监管模式下监管协同作用未能完全发挥、政府监管存在平衡风险与创新发展的两难博弈、互联网金融风险政府监管的覆盖面不足等。第六部分为在了解国外互联网金融风险政府监管实践的基础上,对国外政府监管经验进行借鉴;第七部分针对政府监管存在的问题及致因,提出加强互联网金融风险政府监管的对策:完善互联网金融风险政府监管制度框架、建立全方位的互联网金融风险政府监管责任体系、积极引入“穿透式”风险监管理念、丰富互联网金融风险政府监管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