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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是消费者度过冬季的基本生活需求与生存保障,自建国以来,我国供热产业采取政府投资建设、垄断经营的模式,带有浓重的行政垄断色彩。热不是商品而是福利产品,供热一直作为一项福利性服务提供给消费者。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和消费结构的升级,现行的供热价格机制已经满足不了日益高涨的供热服务质量与数量的需求。价格机制存在的问题日益突出:缴费主体与用热主体相分离,价格结构单一,计量方式不合理;价格水平偏低,政府高财政补贴的机制造成了供热企业成本预算软约束,缺乏激励降低成本,企业经营低效率所造成的高成本通过热价全部转嫁给规制者和消费者。
本文在归纳、分析一般价格规制理论的基础上,围绕我国供热产业技术经济特性与热价现状,对我国供热产业价格规制改革目的、主要对象进行界定,对热价计量方式提出技术改进,建立价格规制改革必要的技术基础。在此基础上,提出建立科学合理的热价体系的政策思路。针对产业三个环节自然垄断特性的强弱程度,逐渐放开自然垄断特性较弱的制热环节与售热环节,按照对零售热价采取逐步放松规制、缩小直接定价范围的原则进行价格规制:在不改变成本补偿定价模式的前提下,本文对现行零售热价公式进行修正,加入激励因素,并构建模型加以证明。对于自然垄断特性较强的热力管网环节,在选择纵向一体化结构与自由接入结构模式的框架下,借鉴有效成分接入定价方式(ECPR),提出适用于我国供热产业特点的接入价格规制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