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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加入了WTO组织后,我国的经济发展步伐一直在稳步前进,与此同时人民的生活质量也得到了显著的提高,公民的个人财产一日增多。但是贫富差距的不断加大以及两极分化的日益严重,引发了一系列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任其发展下去势必会影响到我国社会的和谐发展。而遗产税作为财产转移税的一种,显然能够有效地缩短我国的贫富差距,调节社会财富的分配,缓解社会压力。因此,在当今的社会经济大环境下,是否征收遗产税,如何保障遗产税征收的正常实施,以及其相关法律措施的完善,均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讨论。由此可见,遗产税的开征和遗产税的立法势在必行。遗产税的历史渊源悠久,目前,全世界大概有100多个国家已经征收了遗产税。在一些西方国家遗产税早已成为主要税种之一,是地方财政收入的中坚来源。无论是我国还是西方国家,贫富差距过大产生的负面影响都是不可忽视的。首先,贫富差距过大,导致社会成员贫富两极化,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发展。其次,就经济领域方面来说,贫富差距不断加大,会造成经济垄断,不正当竞争行为易于形成,不利于促进市场的有序有效健康发展。遗产税带有富人税的特征,政府通过征收遗产税可以使社会资源重新分布,以至于缓解两极分化,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遗产税的社会意义更大一些。人民希望能够通过征收遗产税,有效地缩小我国贫富差距,减少社会压力,从而使社会更加的和谐。开征遗产税是遗产税立法的前提,而遗产税立法能够很好地保障遗产税的征收,如果没有各种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措施的辅助,遗产税的作用难以得到有效发挥。在这样的背景前提下,本文共分四章对于我国遗产税立法的相关问题进行了阐述:第一章从遗产税的基础理论入手对遗产税的理论进行了概述,包括遗产税的定义、特征,同时也阐述了遗产税在我国开征的可行性和必要性;第二章指出了我国遗产税立法所面临的困难所在;第三章对国外的遗产税的立法进行了研究,并提出对我国遗产税立法的启示;第四章为对我国遗产税立法的基本构想,在对我国遗产税立法进行价值评估后,结合国外遗产税立法的经验,提出了我国遗产税立法的初步构想包括税制模式的选择、原则以及完善相关配套制度等方面的几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