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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作为WTO的创始成员方,其补贴制度具有比较明显的WTO规则痕迹。对印度补贴与反补贴法律制度进行系统的研究,有助于我国正确应对印度的反补贴调查。印度补贴与反补贴的法律渊源主要有印度《1995年海关关税(修正)法》和《1995年(关于对补贴产品的反补贴税之界定、估算和征收及损害之确定的)关税规则》,其措施实施机构是印度商工部和印度财税部,其中,前者负责调查,后者负责执行。此外,调查结果作出后,印度中央政府会以决策者的身份作出是否征税的决定。印度反补贴法的实体规则涉及补贴的认定,损害的认定,因果关系的认定以及对发展中国家的优惠待遇四个部分。印度反补贴法的程序规则涉及发起调查,初步调查及初裁,承诺,最终调查和终裁,复审等阶段。印度的补贴政策主要表现在对工业的补贴和农业的补贴。2009年以前,印度未曾发起过一起反补贴调查,印度商工部网站上甚至没有关于反补贴的相关内容。但是,2009年1月,印度却对中国出口的亚硝酸钠提起反补贴调查。虽然最终申诉方撤诉,反补贴调查终止,但仍应引起我国的重视。研究印度补贴与反补贴法律制度对我国外贸发展有很大的借鉴意义,譬如提高我国反补贴法律的位阶,修改补贴政策,展开反补贴调查,授予主管机关更大的自由裁量权等,这些来自印度的经验,都会为日后我国实施和应对各国反补贴调查起到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