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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制度从设计之初的收集和传达公众意见渠道,逐渐演变为化解纠纷、实现救济的途径,并最终陷入“信访洪峰”的困境,且正在遭受改革开放以来不断推进的法治化进程的挑战。不可否认,中国信访制度在发扬民主、了解民情、化解矛盾、公民监督和提供决策参考信息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这一中国特有模式,亦逐渐成为我国司法改革中的羁绊和阻障。尽管信访制度具有一定的现实功能,尤其是鉴于当下不能令人满意的司法公正与效率状况,但它毕竟是我国一段时期以来诉权与司法权之间的扭曲关系、重实体正义而轻程序正义的制度设计、诉讼审判与非诉纠纷解决机制纠缠不清状况的反映和产物。对此,一味指责信访制度与法治精神相背离,或者强调信访制度的现实合理性,都无益于推进我国法治的发展。因此,把信访制度整合为我国法治进程中更为积极和谐的因素至关重要。本文透过对信访制度的分析,发现信访制度的逻辑起点没有错,而是其运行的制度环境错位,一旦将其运行的制度环境予以正位,信访制度的初衷就会顺畅地实现。由此也启发我们在探寻法治的中国路径时,需正确对待已有制度资源,并将其适当地予以创造性改造。本文共分四个部分,第一章介绍了信访制度的概念、类型,历史变迁及功能价值,从而发现涌入信访渠道的绝大部分问题是公民权利救济问题,信访制度原有的联系群众、反映社情民意等作用趋于弱化,而信访制度的功能设计又难以承担起社会稳定和公民权利救济的重任,因此出现了种种矛盾和悖论。第二章分析了信访制度的困境及成因,在总结和分析对信访制度的理论纷争的基础上,对信访制度存在困境的根源进行了深层分析。对这些问题的透彻理解、研究和阐释,是达到解决信访难题之目的的奠基性工作。第三章介绍了域外公民申诉制度,通过对域外公民申诉制度进行比较研究,得出改善我国信访制度的启示。在国外发达国家,普遍存在相近于中国信访制度的民愿表达和行政争端解决机制,且这些类似制度仅作为行政复议或诉讼的一项补充。由于各项制度完备,而且处理公民投诉机构民主高效,通过请愿维护个人权益的现象并不突出。第四章提出了完善我国信访制度的设想。信访工作要实现良性运行,法治化是必由之路,通过完善信访程序、理顺与其他权利救济制度的关系,将信访制度纳入法治进程,实现信访制度的应有价值。本文运用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观点研究问题;运用历史研究的方法和比较研究方法,将历史与现实、国内与国外进行多维比较,注重吸收其他科学研究方法,如社会学、政治学、法学、心理学等学科的研究方法;坚持大胆探索的勇气与科学求实的精神并重,力求达到宏观、中观、微观相结合,历史、现实、未来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