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年来,中小学校园欺凌事件频发,引起党和国家领导人及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也成为2017年两会的热点话题。因此,从教育学、法学的视角对中小学校园欺凌进行理论阐释,依法厘清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等,是防治校园欺凌,提升学校法治化水平和公民法律素养的重要举措。本研究主要通过文献研究,对当前有关校园欺凌事件分析解剖,在借鉴已有研究的基础上,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中小学校园欺凌进行了深入探究,其主要观点有:校园欺凌是指学生个人或群体恶意地利用力量或地位优势,通过各种侮辱手段、持续反复地伤害其他学生,使受害学生身体和精神遭受痛苦甚至出现严重后果的行为。校园欺凌不同于校园暴力,校园暴力一般是通过肢体或借用工具等暴力手段伤害对方身体,而校园欺凌则更表现为侵权者的主观恶意和受害者的精神伤害。校园欺凌也不同于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学生间的语言冲突和肢体冲突,一般学生冲突多是由特定缘由引发的偶发性违纪行为,不会造成严重的人身伤害后果,而欺凌行为由欺凌者单方恶意挑起、反复进行心理或身体上的攻击,致使受害者明显在精神上和身体上感到痛苦,甚至会造成严重的人身伤害后果。一般情况下,校园欺凌是一种轻微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严重的违法犯罪。校园欺凌作为一种违法行为,其侵权构成要件与一般人身伤害相同,即责任人存在主观过错,具有作为或不作为违法行为,造成损害事实,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民事侵权行为的法律归责原则有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原则、公平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鉴于学校教育的特殊性和中小学的实际情况,从维护教育教学秩序和保护学生合法权益的目的出发,一般而言,校园欺凌主要适用过错法律归责原则,各相关主体依据过错责任原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殊情况下也可适用过错推定原则(主要针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校园欺凌的防治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国家、学校、家庭、社会各方按照教育为主、及时防治、权益保护、综合治理的原则进行干预。国家立法机构需要通过立法对校园欺凌进行法律规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学校应当作为防治校园欺凌的主阵地,要通过专题教育、法治教育等教育教学活动进行教育预防,要建立应急处置预案、规范日常安全管理、加强与家庭和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合作,并健全学校教育惩戒措施;父母要履行教养义务,加强对未成年子女的法治教育,并配合学校理性地处理欺凌事件,帮助子女维护权益或改正错误;要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尤其是学校周边环境,并积极引导社会人员参与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