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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并不是专业的术语,在法律上没有规定,而是在现实生活中的一种俗称。小产权房在形成时并不必然导致其违法,而是在流转时遇到了问题。小产权房的出现是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产生的一种现象,特别是在我国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才出现的。从60多年的土地立法政策回顾中可以看出,国家对农民集体土地的分配制度经历了从私人所有到集体所有制的转变,对城市居民购买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的行为也是基本禁止的。土地政策是国家实现一定的政治、社会、经济目标的重要方式,是否开禁农村集体土地交易不仅是法律界要探讨的问题,更要视我国国情而定。近几年,商品房的价格不断攀升,一套普通住宅动辄几十万甚至上百万,而小产权房的相对低廉受到人们越来越多的追捧。由于我国土地制度体制不完善,小产权房涉及的相关财产性权利一直没有准确的定性,与我国的法律体系不能有较好的衔接。法律上的缺位也导致了在实践中操作的困难,尤其以小产权房为标的的当事人之间发生纠纷在法律上很难找到依据,危及了交易安全。所以对小产权房涉及的权利进行准确定性,分析其深层次原因,从而完善现有制度体制来寻求新的出路。本文除引言和结语外,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着重介绍了小产权房的相关概念,回顾了从建国以来的土地立法和政策,以及对小产权房的流转效力进行了分析。在我国现有法律框架内,小产权房的流转只有在特定条件下才有可能成为合法。第二部分主要对小产权房的现状进行了梳理,并在此基础上归纳了它的特点。小产权房其实并不小,从它的现状来看,主要有分布范围广,数量多,且呈日趋增长的态势等特点。第三部分首先介绍了小产权房的相关利益主体,然后对各利益主体间的博弈进行了分析,最后得出小产权房产生是受多种因素影响的结果。第四部分论述了如何解决小产权房问题,阐述了从借鉴地方土地改革经验到完善相关土地制度,再从利益衡量理论视角对现存小产权房问题的解决进行了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