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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基础设施项目审计开始于上世纪80年代,当时的中国对经济发展存在迫切需求,在改革开放的背景下,政府投资规模年年攀升,基础设施建设进入蓬勃发展时期,同时也出现了严重的“四算三超”和违规、违纪现象,为提升固定资产投资效益并保证工程质量,基础设施项目审计应运而生,并且发挥了不错的成效。一直以来,各级审计机关都把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基础设施项目作为主要审计对象,综合运用事后审计和跟踪审计等审计模式,已经形成了一套较成熟的审计体系。但公私合伙模式(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以下简称PPP)的出现,改变了原有的投资环境。PPP模式下的基础设施项目与传统政府采购项目有诸多不同,其投资主体多元,资金来源广,项目流程延长,管理组织方式更为复杂,也包含更为庞杂的利益相关群体。这对项目建设和管理带来新挑战,也对习惯于传统政府采购模式下的基础设施项目审计提出了更高要求。政府、社会资本、金融机构、建设单位及公众都在适应PPP模式在基础设施投资领域带来的改变,同样国家审计亦需要针对性的做出改变,以应对PPP模式的兴起。在PPP基础设施项目大量落地后,政府审计将面对传统融资模式项目和PPP项目两者并存的局面,在基于现有审计模式开展审计工作时,需要辨析PPP基础设施项目和传统项目的区别,并在审计定位、审计重心、审计模式等方面做出调整。本文通过研究PPP模式下基础设施项目的参与主体、运作过程和管理模式,分析PPP模式在我国的特点,对比政府投资为主的传统项目,厘清两种融资模式下基础设施项目的主要不同点。然后,从服务国家治理的角度,在审计全覆盖的监督要求下,分析PPP基础设施项目审计的必要性。并且从现有法律环境出发,对不同投资主体的PPP项目做一分类,探讨不同情况下政府审计能否介入。然后,分析传统融资背景下产生的基础设施项目审计,应用于PPP项目审计时,在审计可行性、审计定位、审计重点和审计模式上的局限性和主要问题,在此基础上,研究基础设施项目审计在应对PPP模式时需要作出的转变,探索政府审计的重点审计内容及审计应对策略,以求为PPP基础设施项目审计工作的开展提供一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