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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率机制在金融体制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位置,中国长时间利率管制的政策严重阻碍了市场经济的发展,逐渐放松利率管制已成必然趋势。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始于1986年,历经几十年的发展,随着2015年10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放开金融机构存款浮动利率上限,利率市场化改革基本完成。民营企业能够创造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百分之六十的最终产品和服务的价值,是国民经济稳定发展的主要动力,但其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在多年以来也是不争的事实。在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并进行L型筑底的关口上,民营企业对于中国经济增速的贡献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尝试将利率市场化改革纳入民营企业外部融资问题中,通过理论和实证分析利率市场化改革对于民营企业融资约束的影响,在此基础之上进一步分析利率市场化改革的不同阶段对企业融资约束造成的不同影响,以便为处于融资约束中的民营企业提出政策性建议。本文首先通过引用文献说明民营企业融资约束的成因,分别从信息不对称、金融机构、金融资源配置二元特性和信贷配给四个方面加以阐述。其次基于信息对称与信息不对称两种不同的均衡信贷理论模型对民营企业融资约束做出理论分析。本文选取了 1906家主板和中小板2004-2015年间的面板数据,运用投资-现金流敏感性模型进行实证研究。首先对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进行样本分组,然后运用投资-现金流敏感性的基准模型分别测度它们是否具有融资约束。其次,通过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进程编撰出利率市场化测度指数RLI作为利率市场化的代理变量,并作为现金流的交互项引入到实证模型当中,通过实证分析利率市场化对民营企业融资约束的影响。实证结果表明民营企业具有显著的外部融资约束而国有企业不具有融资约束,且利率市场化改革能够有效缓解民营企业的融资约束。基于产权异质性的分组前提下,本文创新性的提出根据利率市场化指数,将样本(包括国有和民营两个样本)按时间纵向分为两个子样本对基准模型估计,进而根据结果来判断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深入,民营企业融资约束是否得到改善。实证结果显示民营企业在利率市场化第一阶段具有显著的外部融资约束,但在利率市场化第二阶段却不具有融资约束,说明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推进有效缓解了民营企业的外部融资约束。实证分析的最后阶段,本文使用2006-2015年全国各省份贷款利率浮动幅度表计算出银行贷款利率基于官方基准利率浮动幅度的方差FRV这个指标替代利率市场化测度指数RLI对模型进行稳健性检验,实证结果和前面实证结论相一致,证明了本文的实证结果是稳健的。本文最后在理论和实证研究的基础上,借鉴国外先进的理念并结合中国现阶段实情,对利率市场化背景下的民营企业融资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包括完善民营企业融资的制度环境、构建多层次的金融市场体系以及加快中小民营企业征信和增信体系建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