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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满足投资者的个性需求,进一步缩小管理层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促进中国资本市场的良性发展,财政部于国际审计报告准则进行重大更新后,对我国原有的审计准则进行了重大修订。为使此次审计报告准则改革顺利推行,财政部采取了缓步推行的态度,首先于2017年1月1日将新准则应用于A+H股上市公司的审计业务,接着于2018年1月1日,在沪深交易所的其他上市公司应用。这次改革的核心内容是在审计报告中,要求注册会计师增设“关键审计事项段”部分,除此之外,在有关持续经营方面,新准则提出应当增加与“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部分,还增添了值得投资者关注的其他事项。截止目前,所有的上市公司均已采用了新审计报告准则。因此,理论界和实务界都十分关心新审计报告准则实施所带来的增设关键审计事项、增设持续经营事项段、对其他事项的披露等是否达到了提升审计质量的预期效果。基于以上分析,本文采用理论研究及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研究审计报告准则更新对我国上市公司审计质量的影响。本文以2015-2018年全部A股上市公司的数据为研究对象,实证检验新审计报告准则实施前后对审计质量的影响。为了使对审计质量的研究更具说服力,本文分别采用学术界较为常用的修正的琼斯模型及审计定价的对数作为衡量审计质量指标。研究结果表明:(1)新审计报告准则实施后,由于增加了可用信息含量及注册会计师所面临的法律责任,因此使审计质量明显提升。(2)关键审计事项披露的数量越多,则审计质量也就越高。(3)对于规模较大的会计师事务所而言,新审计准则实施对审计质量的提升效果要显著高于小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本文的研究具有一定的创新性。首先,国内已经有少量针对新准则实施的影响研究,但大多数为规范性研究,且由于新准则实施不久,数据方面难免有缺乏。本文的研究结果采用最新数据,采用可操纵性应计利润及审计定价两个指标作为替代变量来衡量审计质量,并进一步从事务所规模视角考察新审计准则实施对不同规模事务所影响的差异程度,从而进一步丰富了相关实证研究。再者,由于新审计报告准则仍然是一项新生事物,它的可靠性及有效性仍需在实践中不断打磨及修正。本文的研究有助于我们进一步评价新审计准则实行的实际情况,对我国资本市场中的所有关联方,包括监管机构,投资人,事务所等均有现实启示意义。同时,本文末提出的政策建议也对监管部门对新审计准则的进一步补充修订、事务所执行落实新审计准则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