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中国传统古村落是一种特殊的公共资源,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瑰宝,是人类文明的物质载体和宝贵的历史遗产,具有极高的保护意义。近年来,我国相继出台了系列保护与发展传统古村落的政策文件,在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下,社会各界也越来越重视并参与到传统古村落的保护与发展当中。传统古村落具有的准公共物品性质决定了政府必须介入其保护与发展的具体过程,同时,乡镇政府作为最基层的政权设置,直接面对基层实际,是保护与发展传统古村落中最为重要且居于主导地位的主体。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村地区的发展始终是社会发展进程中的一个重要命题。切实做好传统古村落的保护与发展工作不仅是对乡村文化振兴的践行和对乡村振兴战略的落实,也是助推实现农村地区又好又快发展的动力。本文以治理理论和服务型政府理论为主要理论基础,在对传统古村落保护与发展中的古村落性质和政府、村民、社会组织等主体间作用关系进行研究与论述的基础之上,归纳得出乡镇政府在传统古村落保护与发展中的角色定位为主导者、稳定者、调控者及服务者;进而依据角色定位,以对青岛市J镇调查走访的实际材料为实证依据进行案例说明,总结得出乡镇政府在传统古村落保护与发展中的职能设计,包括规划职能、保障效率与公平的职能、引导协调职能及公共服务职能;最后,在对现实困境进行分析的基础上,从提升效率、保障公平及培育主体三个方面,提出乡镇政府在传统古村落保护与发展中的职能优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