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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职业化建设是法治国家建设和司法制度完善不可缺失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美国律师职业化进程中,美国内战后的半个多世纪是其中一个关键时期与镀金时代。美国律师职业化的影响因素主要包括三方面:其一,内战后快速发展的工业化和城市化所带来的经济与社会变革需求;其二,内战后美国律师协会的萌芽和发展,使得律师职业首次受到制度化的监督和管理,其中律师协会推动了法学院的发展,限制了律师执业的资格,对律师职业产生了重大影响;其三,兰道尔法学教育改革从基础上提高了律师的法学素养和专业能力,案例教学法加深了律师对法庭程序的理解,促进律师职业形成特有的法律思维,培养了律师独立思考案件的能力。此后,美国律师由此从一个社会地位低下不被大众认可的职业,逐步走向了专业化和为大众所认可的职业。对美国内战后律师职业化的影响因素进行梳理和分析,有利于我们更深入了解和把握律师职业化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内在关系,并可为我国律师的职业化发展所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