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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陆地主权基本确定,各国大力争取海洋利益,1982《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第76条为沿海国海洋权益的扩展提供了一条合法途径——向联合国大陆架界限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提交延伸200海里外大陆架的申请。委员会是根据《公约》第76条及附件二成立,负责审议外大陆架划界案的专门机构,《大陆架界限委员会议事规则》规定了这一过程的具体步骤,大致如下:沿海国提交申请—委员会查明是否存在陆地或海洋争端—小组委员会初步审查—进行科学与技术审查—提出书面建议,在这一过程中其他相关国家可发出外交照会以表明对具体案件的意见。可以看出沿海国200海里外大陆架界限的确定实际上涉及三类主体:申请国、委员会、有异议的相关国家。俄罗斯依《公约》于2001年12月20日提交了延伸200海里外大陆架的申请,包括四个部分,其中两个区域涉及北冰洋。2002年6月27日俄罗斯收到委员会的否定建议后又于2015年8月3日提交了关于北冰洋区域的修正申请,这一过程不仅为沿海国争取海洋权益作了示范,同时也揭示了外大陆架制度在实践中存在的困境。因此本文主要分析的问题如下:第一、2001年俄罗斯申请延伸北冰洋200海里外大陆架受阻的原因,以及俄罗斯应对委员会建议采取的措施。第二、通过俄罗斯申请案暴露的制度缺陷和委员会工作机制的缺陷。第三、俄罗斯申请案对中国应对越南、马来西亚就南海水域提出的联合申请案带来的启示。通过研究,笔者得出如下结论:第一、处理好与周边国家的争端,收集、获得完整准确的地质科学数据是申请延伸200海里外大陆架的两大支撑,这是俄罗斯2001年划界申请案受挫后努力调整的两个方向。第二、委员会工作存在耗时长、效率低、不透明等问题。因此应吸收更多的专业人员包括法律专家为委员会工作,调整审议顺序以提高案件解决率:对公约第76条作出的解释形成成文规定,明确统一的科学标准以供沿海国提交申请时参考。第三、对于南海的海域争端我国应继续坚持和平解决争端的立场,主动化解分歧,倡导共同开发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