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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企业的杠杆率过高,债务增长速度过快,可能导致出现大规模的债务违约现象。鉴于在20世纪90年代类似问题被成功解决过,政府提出了一种以市场为导向的债转股政策,即市场化债转股。2016年10月出台的《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意味着新一轮债转股的开启。此意见旨在指导和推动银行与企业按照市场化、法制化原则实施债转股,来降低银行的不良资产率以及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使企业能够暂时走出财务困境,专注于长期发展,防范各种金融风险。更重要的意义在于,通过此次机会,使银行和企业在没有负担的基础上进行创新、加快改革步伐,实现双赢的局面。本文选取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云锡集团”)作为案例研究对象,由于其是意见出台后第一个实行债转股的地方国企,因此它的成功实施会给后续的债转股企业提供极大的指导意义。本文站在债权人、债务人、投资者的角度,以云锡集团为例,研究市场化债转股的实施与后果。文章首先从理论上阐述了两轮债转股的区别,表明新一轮债转股并不是简单复制,而是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应运而生的政策,阐述了新一轮债转股对利益相关者的影响,以及他们可能遇到的问题及风险,并介绍了国外债转股的经验,为下文的案例分析打下了良好的理论基础。通过对云锡集团案例分析,发现其运作模式确实有值得借鉴的地方,比如其市场化程度以及交叉债转股的方式。另外债转股在一定程度上对利益相关者确实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同时也指出了云锡集团以及后续的债转股企业在此过程中可能会面临的相关风险以及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以期为他们提供借鉴,有利于推动企业降低杠杆率,提高盈利能力,改善公司治理。也能降低一些隐性的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