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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程序是行政行为在时间和空间上的表现形式,是行政主体行使行政权力所应遵循的方式、步骤、时限和顺序的总和。规范和高效的行政程序是法治国家的一个重要标志。在长期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进程中,我国的行政程序在规范化上已经初显成效,但还是暴露出程序过于繁琐的缺陷,主要表现在环节过多、时限过长、次序混乱等方面。繁琐的行政程序在增加行政成本和降低行政效率的同时,还极大的滋生了腐败,助长了官僚作风,不利于服务型政府建设和保障公民权利,同时阻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所以,精简行政程序,规范行政行为,创新政府管理方法,提高行政效率,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已经迫在眉睫、势在必行。本文针对我国行政程序运行过程中暴露的程序繁琐问题,列举了影响我国行政程序运行的因素,深入剖析行政程序过于繁琐的原因,并指出其危害性。在总结近来我国地方政府在行政程序简化上所取得的初步成效和经验,分析越南行政程序改革对我国行政程序简化的启示的基础上,提出进一步推进我国行政程序简化的若干建议。我国行政程序简化要坚持程序简化的基本原则,理清行政程序精简化和规范化、效率性和可行性、合理性与合法性等各类关系,在推进具体行政行为程序的简化时注重方案设计和试点实验,推进行政程序运行过程中技术和方法的革新,并以行政程序法律巩固改革成果,与此同时,行政程序简化工作还要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进程相结合进行,并不断完善行政程序基本制度和监督机制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