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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信息利用包括对政府信息、公共部门信息、政府数据等公共信息的开放和开发利用。促进公共信息利用必须解决好知识产权流转问题。文章认为公共信息利用中知识产权流转是指在公共信息利用过程中,智力成果依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在不同主体之间转让、流动。公共信息利用中知识产权流转主体依据参与知识产权流转目的可划分为政府部门、私营部门和第三部门,依据公共信息利用中知识产权增值程度划分为公共信息原始主体、公共信息利用主体和公共信息服务用户。公共信息利用中知识产权流转对象包括知识产权权能和知识产权权益。公共信息利用中知识产权流转过程由知识产权评估环节、转让环节、创造环节和运用环节组成。知识产权流转过程中应当坚持公共利益为主原则、鼓励流转原则、最优配置原则、规范统一原则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在分析公共信息利用中知识产权相关理论的基础上,文章提出公共信息利用中知识产权流转策略,即知识产权风险防控策略、知识产权评估与认证策略、知识产权保护策略、知识产权流转激励策略和知识产权流转监督策略。文章以科研数据垄断问题为例,运用公共信息利用中知识产权流转理论分析科研数据垄断问题的实质,并提出如何运用公共信息利用中知识产权流转策略解决科研数据垄断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