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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我国证券市场开始发展的特殊历史时期,相关法律法规仍不完善,又加之证券业巨大利润的诱惑,使得我国的证券市场发育尚不成熟,违法违规现象屡有发生。这些违法违规行为不但给相关利益者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也引起了社会公众的强烈不满,更搅乱了我国证券市场的经济秩序,同时也说明监管没有真正发挥实效。因此,要想使我国证券市场更加稳定、良性的发展,使投资者的权益得到更大的保护,就必须建立健全上市公司外部监管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监管机制,形成一套完整、细化、长效的监管体系。
本文是选取2007—2009年的上市公司数据,对非标准审计意见与上市公司外部监管有效性进行实证研究。通过研究证券市场中非标准审计意见与影响上市公司外部监管因素的相关性,进而分析出影响外部监管有效性的主要因素,并提出完善外部监管的对策及措施,促使上市公司外部监管更加公正、高效、透明,使我国的资本市场更加良性、健康的运行。
本文采用Logistic回归分析方法,从影响上市公司外部监管有效性的因素中找出了几个具有代表性的指标进行系统研究。在通过分析和总结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假设:外部监管惩罚力度越大,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越多,外部监管有效性就越强;外部监管的退市机制越严厉,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越多,外部监管的有效性就越强。经过实证检验发现,上市公司是否被证监会公开谴责、处罚,是否被ST与非标准审计意见类型存在显著正相关的关系。这说明外部监管部门的惩罚力度和严厉程度,影响着证券市场的环境和注册会计师对风险的重视程度,进而影响外部监管的效率。同时,上市公司是否被退市与非标准审计意见类型存在显著正相关的关系,说明退市机制越严厉,就越容易产生更多的非标准审计意见报告。可见,完善退市标准、严厉退市政策,有利于增强外部监管的有效性。此外,流动比率、总资产周转率、存货周转率与非标准审计意见类型不显著相关,说明事务所在审计的时候并未给予这些因素特别的关注,对上市公司面临风险的重视程度还远远不够。
由此可见,我国上市公司外部监管的有效性总体尚比较弱,监管体制仍需完善。所以,为了提高上市公司外部监管有效性,可以有以下几点措施:(1)加大违法违规惩罚力度,建立全方位的问责机制。(2)完善上市公司退市机制,提高重组准入标准。细化退市财务标准,严格把好重组并购准入关口。(3)树立行业自律监管服务理念,强化行业自律监管职能,加大组织创新。(4)提高注册会计师审计监督质量,注重媒体监督效力,发挥媒体监督对上市公司外部监管的补充作用。(5)实行差异化监管,创新上市公司外部监管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