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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文豪莎士比亚最负有盛名的喜剧之一,《威尼斯商人》不仅因剧中鲍西亚的―勇闯法庭‖这一壮举而被人津津乐道,同时也因其中所蕴含的法律问题而发人深省。然而,国内外就《威尼斯商人》之研究大多从鲍西亚的女性形象出发,在女性主义的层面对鲍西亚其人及其行为进行批评,形式较为单一,鲜有基于法理学研究,结合贯穿全剧的法律问题,对鲍西亚的法律行为进行―正义‖及―非正义‖之定性。本文试从―文学与法律‖的角度出发,由法理学研究的视角切入,通过对鲍西亚于威尼斯法庭中所做出的起诉、庭审、控辩以及审判等法庭活动进行分析,在―司法正义‖的层面对鲍西亚的法律行为进行解读,以期望能有新的结论。全文由导论、正文三章和结论三部分构成。导论部分对―文学与法律‖运动以及其代表人物进行了介绍与讨论,并从―文学与法律‖的角度出发,对国内外《威尼斯商人》的研究现状进行了梳理与评述。第二章则对―司法正义‖这一法理学概念进行了简要的概括与总结,并对其理论结构中的两个基本要素,即―程序正义‖及―实质正义‖的思想进行了评述:前者强调庭审之―程序‖,而后者注重审判之―结果‖。第三章对鲍西亚的庭审环节进行了分析,对其庭审过程中所出现的诡辩、法律身份紊乱且非法以及程序失当并违法进行了集中讨论,论述其庭审过程中所呈现的种种行为实则与―程序正义‖大相庭径。第四章则对鲍西亚的审判结果进行了研究,对庭审结果中出现的失衡且援引法律错误,以及其恶劣的审判影响进行了阐释,分析了其庭审结果并非吻合―实质正义‖。结论部分概括及总结全文,指出在威尼斯法律健全、司法分工明确的前提下,鲍西亚的法律行为在司法层面上实属非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