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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真正意义上的女子教育始于民国时期。民国初期政府制定的《壬子·癸丑学制》第一次将女子教育平等的内容列入学校教育制度中,1922年颁布的《壬戌学制》则第一次使男女教育平权在法律上得以确认。民国时期女子教育发展的高潮有两次:一是民国初建时期政府的鼓励;二是“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由于新文化进步人士对女子教育的推动,女子平等教育思潮的兴起和女子争取教育权运动的开展。民国初期的女子教育从无到有,从不被重视到政府鼓励支持发展女学,不仅在数量上较清末有了很大的进步,而且在教育权利、教育结构、教学方法、课程设置等方面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此时正值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妇女解放运动和女权主义兴起的时代,所以当时的进步人士充分引进了女权主义的先进思想和经验,以推动我国妇女解放运动的萌芽和女子争取平等权利运动的开展。在民国初年女子教育发展过程中,广大进步知识女性发挥了重要作用,她们批判封建礼教对女子的压迫和束缚,积极参加革命斗争,参与国家政治活动,大力兴办女子学校,推广女子职业教育,真正显示了女性的社会主体意识。民国初期在女子教育发面有两大贡献:一是发展了女子教育思想,把妇女从“女子无才便是德”、“三从四德”的封建礼教思想的束缚中解放出来,树立了“男女平等”的现代思想;二是兴办了很多女子学校,争取了男女同校学习,学校向女性开放,把妇女从两千年来被剥夺受教育权的境地中解放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