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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世界上多数海洋边界尚未解决。长期以来,公平原则作为一项习惯法规则存在着争议。由于划界本质上属于一个国家的主权范畴,同时由于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74条和83条的规定是“公平原则集团”和“等距离集团”相互妥协的结果,因而没有确立一套行之有效地解决划界争议的程序。虽然该公约强调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划分应公平解决,但公平解决并非公平原则,因此它没有提供确定的规则以便指引。本文将重点讨论公平原则在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划界中的适用,同时建立在前人研究成果之上,从公平原则在海洋划界中的理论与实践入手,对其法律地位进行探究。本文共分五个部分。引言部分交待了作者的写作目的、文章的主要内容以及采用的主要研究方法,并对相关文献作了简要的回顾。第一章国际海洋划界公平原则概述,对划界问题产生、公平原则的产生、功能、适用范围以及在实践中的适用进行了概述和分析。第二章公平原则的法律地位及评价,对公平原则是否是一项符合《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所指国际法要求的划界规则进行了探讨;同时,分析了其法律地位并进行了若干评价。第三章公平原则与其他划界原则之间的关系,主要分析公平原则与协商划界原则、等距离原则和自然延伸原则之间的关系。第四章公平原则与我国的海域划界问题,总结公平原则在北部湾适用的成功经验,并对其在我国其他海域划界中适用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一些建议。本文认为,公平原则是建立在公平基础之上的,相比其划界方法而言,它更强调原则的属性。实际上,公平原则常常使用各种方法的结合以便取得公平结果。由于公平原则在划界领域可以平衡各种公平因素,因此它在海洋边界划分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虽然国际法院和仲裁机构以及部分学者将公平视为正义的法律概念,并且把公平原则视为一般习惯法,但本文坚持认为它只是一项特殊习惯法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