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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在新农村建设中,要加强对文物遗产的开发力度。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下发了《关于实施农村振兴的战略的意见》,这标志着中国农村振兴发展事业进入了新的篇章。在实施农村振兴战略中,促进农村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是其中的重要内容。乡村文化遗产不仅有其历史价值,更有着丰富的艺术价值。随着交通基础设施的日益完善与人们生活质量地不断提高,到乡村旅游已成为许多城市居民的一大生活选择。通过刺激地方旅游经济,增加农村与外界的互动,可以更有效地传播和传承农村文化遗产。在此背景下,研究乡村文化遗产的保护性开发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河埠乡位于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现保存有大型传统民居、寺庙等有形文化遗产资源,有着丰富的人物历史故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如传统工艺品和民俗,很能体现江南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因此,本文以河埠乡为研究对象,研究了传统乡村旅游开发中文化遗产资源的保护性开发问题。本研究首先明晰了相关概念,并从可持续发展、新农村建设与乡村振兴战略等方面,阐述了研究的相关理论基础。然后在对河埠乡进行实地调查和历史资料收集的基础上,对该乡乡村文化遗产与开发现状展开介绍,发现河埠乡的文化遗产在开发上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文化遗产保护不足、地域特色差异性不大、思想认识不足、开发存在矛盾、缺乏专业人员指导与管理、经济基础薄弱筹集资金困难、长期缺乏关注品牌认知低等。然后,再结合问题在对河埠乡文化遗产内外部环境进行PEST与SWOT分析,提出其相应的优势、劣势、机遇和挑战。最后,结合理论基础与内外部环境的优势、劣势、机遇、挑战,提出了河埠乡文化遗产的理念与原则,主要包括要遵守保护原则、协调发展原则、绿色生态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此外,为进一步开发河埠乡文化遗产,提出若干具体对策建议,主要包括梳理文化遗产资源深挖资源价值,开发并存打造文化体验旅游产品,借助多种市场手段区位特色,开创多种融资渠道增强资金支持力量,提高村民素质实现可持续发展,加强宣传营销树立文化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