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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发展所产生的压力不断接近生态环境所承受的限度,生态环境与社会发展之间的矛盾与冲突使得生态发展在全球兴起,绿色浪潮席卷全球,随着人类实践的不断深入,经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协调发展不再被认为是“悖论”,鱼与熊掌兼得之,成为人类的新追求。可持续发展、生态发展成为了科学发展实现的有效途径,这些理论的创建与不断实践是很让人振奋的。不过生态发展道路并不是平坦的,而是在曲折中向前进,到现在为止,全球生态发展责任还未落到实处,生态发展理念频频出现在各国政府的文件与声明中,频频出现在各种企业的宣传稿与文化形式中、频频出现在个人的宣传口号与倡导文件中,还没有走出形式束缚,只是被普遍利用的代名词,实质性的进展没有得到实现。我们的生态危机不是由此而销声匿迹,而是四处肆虐不断刷新历史记录,各个领域、各种形式的生态污染事件层出不穷,这其中除了各发展主体只顾眼前发展利益,忽视或不愿采取有利于生态发展的转变与革新外,缺乏如何对全球生态发展责任的公正分配研究,亦是其中的重要原因。研究生态发展责任及其公正分配问题,首先必须对生态发展责任分配问题有一个准确的认识,并牢牢把握住它的理论基础。从根本上来说,生态发展责任并不是为了解决生态危机而虚构的一种责任,它来自于人类实现科学发展的客观要求,是任何人类个体或群体作为人类共同体成员都应当被分配与履行的责任。目前,生态发展责任分配存在着主体意识淡薄、国家间分配标准不统一、企业责任感缺失、责任分配缺乏监督等问题和倾向,阻碍着生态发展责任公正分配的实现。但是,新时期的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理论——科学发展观、国际组织的强有力协调、国家间的合作交流与协商、国际法的成功经验等等成为我们公正分配生态发展责任的理论支撑与经验借鉴。全球绿色发展责任的公正分配应以明确各类主体,确定分配标准为条件,国际组织应当不断完善机制建设,加强自身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每个国家不分大小都应被分配给与之历史与现实条件相适应的生态责任,企业与个人要对环境负责;加强国民生态教育,培养各主体的生态意识与生态道德;加强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充分借鉴各国成功经验与国际法的成功案例。相信通过系统研究与分析,全球生态发展责任的公正分配一定能实现,生态发展的美好愿景也一定能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