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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是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载体。但是长期以来,环境保护行政管理体制一直处于边缘化的弱势地位,不能承担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的重任,未能很好履行《环境保护法》等法律设定的权力、义务,严重影响环境保护工作发展,形成了我国环境保护工作事倍功半、污染事件频发的局面,损害了法律的权威,破坏了民众对政府的信任关系。因此,深入探讨环境保护行政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找出解决的对策,完善我国环境保护行政管理体制,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本文从选题背景及意义出发,研读了很多研究环境保护管理体制的论文和资料,通过个案研究、对比分析等方法,对我国环境管理体制存在问题进行研究。本文界定了环境、环境保护、环境保护管理体制等关键概念的内涵,深入分析了各个概念之间的关系,分阶段简述了我国环境保护行政管理体制的产生、发展过程,并分析了其显著特征,介绍了美国、德国、日本这三个具有代表性的国家环境保护行政管理现状、特点和有益做法,对比分析了环境保护行政管理的共性和优点,为我国环境保护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供一些思路。之后,分析了我国环境保护行政管理体制存在问题的表现,并对部分环保污染事件进行实例分析,如分析内蒙古阿拉善盟腾格里工业园区环境污染事件、山东济南扬尘污染事件等,指出了我国环保行政管理体制中依然存在权责不清、基层环保机构缺失、环保执法偏软、跨区域环境纠纷缺乏解决机制等问题,对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了剖析。在根据国家最新出台的环境保护政策,提出完善我国环境保护行政管理体制的对策,即健全环境保护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全面提升环境保护的地位和权威、建立更加广泛的群众监督参与机制等等,为我国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有益的、可资借鉴的办法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