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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股东监管规避动机下,由于债券市场和银行贷款的监管效率差异,大股东融资决策时可能会出现与最优选择背道而驰的结果。不同的公司大股东掏空动机强弱也不同。当大股东进入债券市场后,随着外部条件的不同,大股东掏空行为也可能产生差异。本文旨在研究大股东掏空动机与债券市场事前选择及事后监管有效性之间的作用机制,试图为我国债券市场发展作出边际贡献。本文基于2007-2015年A股上市公司数据,使用两权分离度作为大股东掏空动机的代理变量,结合企业的产权属性和公司外部治理强度的差异,系统考察大股东掏空动机对企业债券融资行为的影响以及进入债券市场后大股东掏空行为差异。债券市场事前选择方面,本文采用Logit模型和混合截面回归研究发现,掏空动机越强的企业,进入债券市场融资的可能性越低。进一步分析表明,非民营企业和集团企业身份弱化了债权人对其大股东掏空的敏感性,二者不论是从进入债券市场的可能还是从债券融资的规模来看,大股东两权分离度与之的负相关性都明显低于民营企业和非集团企业。从外部治理机制来看,机构持股比、银行债务水平以及信息透明度的提高作为几种常见的外部治理机制,能增加企业进入债券市场的可能,表明外部治理机制与债券市场监管之间存在一定的替代效应。债券市场进入是一个动态过程,本文债券市场事前选择已经证实是有效的,但进入债券市场后大股东行为动机是否会产生变化依旧是个实证问题。尽管以往的研究虽然已证实债券融资会对企业大股东掏空行为约束产生多方面的影响,然而债券融资对大股东行为影响的具体机制尚不清晰。为了更好地避免内生性问题,在债券市场事后监管方面,本文采用倾向匹配得分法(PSM模型)考察债券市场进入对大股东掏空行为的影响。实证发现,与未进入债券市场的企业相比,进入债券市场的企业大股掏空行为在总体上减少了,债券市场对大股东掏空行为具有一定的抑制作用,但整体显著性不高。根据其他掏空成本调节因素进一步细分样本,研究发现,债券融资对大股东掏空行为治理的有效性在民营企业(融资约束高)、非集团企业(信息透明度高)、公司成长性低(投资机会少)的企业中得到了显著地体现。本文的研究结果表明,我国债券市场作为一种外部的治理机制正发挥着大股东掏空行为制约作用,并借力其他掏空成本制约因素得到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