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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分为六部分:第一部分是对政府采购制度法律沿革的综述。先从国际层面着手,介绍政府采购制度的发源和发展、国际领域关于调整政府采购活动的多边谈判及其主要成果,然后介绍我国有关政府采购的立法状况。第二部分从我国《政府采购法》的立法目的、调整范围、政府采购的当事人及其关系、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统一协调出发,在政府采购制度的存在价值及立法技术上评价我国《政府采购法》,并对相应问题提出了解决方案。第三部分是对WTO《政府采购协议》与我国《政府采购法》的比较,通过比较,明确WTO《政府采购协议》与我国《政府采购法》相容之处及冲突所在,然后通过对相关因素的分析导出我国对冲突应持的态度。第四部分讨论开放我国政府采购市场方式方法的问题,通过考察美国的相关制度及实践,从完善国内政府采购制度、做好配套改革,政府采购市场的开放要采取渐进的策略,保护民族产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提高国内供应商的竞争力三个方面提出了自己的见解。第五部分是对政府采购中供应商权益保护问题的讨论。首先讨论对供应商权益保护的必要性,然后指出当前政府采购中对供应商权益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了应采取的措施。第六部分通过对WTO《政府采购协议》、美国、欧盟政府采购救济机制的考察,分析我国《政府采购法》在救济机制方面的漏洞和缺陷,提出了完善我国政府采购救济机制的一些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