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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的定义便表明了合同具有相对的意志自由,但又不单单是依靠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来维护的,同时需要法律的补充和规范。合同效力,是指合同条款发生实际效力或者基于合同本身产生的相应约束力。一个合同的存在并不必然发生当事人所期待的效果,反而有可能出现当事人所不愿看到的结果。这就需要我们从不同的角度去认识合同与合同效力之间的关系,并分阶段对待合同效力的各种纠纷。本文以南宁某味精有限公司诉中国某资产管理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为依据,对该案例展开分析,将分析视角集中在合同的效力问题上。在结构上,本文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绪论,简单介绍合同效力问题的研究背景、研究现状、研究方法等内容,综合叙述合同效力问题的理论与现实意义。第二部分是对案例情况的大概陈述,并将原告,被告及第三人各自的诉讼理由简要列明。在此基础上,回顾案件当时的主要争议点展开分析,为研究合同效力问题提供具体的案例材料。第三部分是对案例展开详细的理论论述。论述的出发点采取分类论述的方法,即将案例中的关系分成两对,一是原告与被告,二是被告与第三人。从要约与承诺的不同合同订立阶段着手,结合案例中原告提出的恶意串通问题及被告提出的原告诉讼地位适格性问题,根据合同相对性的特点对不同主体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通过对各方关系分析,来奠定合同效力问题的根基,为进一步论述合同的效力问题提供理论支持。第四部分是对合同成立与生效问题的思考。在以往理论观点的基础上,该部分将合同相关问题划分为四个方面,即合同的成立、合同的生效、无效合同与合同的效力根源。多角度分析合同效力问题的各个相关因素,从而达到对合同效力问题的全面认识。在此基础上,根据具体实践经验,对有关合同效力问题提出一些合理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