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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是一种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会严重影响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我国政府对家庭暴力这种行为是“零容忍”的态度,2016年3月我国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打破了我国缺乏治理家庭暴力的专门法律的困境,该法为执法人员干预处置家暴案件提供了法律依据,特别是为公安机关发挥自身职能,及时处置家庭暴力案件以及由此引发的刑事案件,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提供了法律依据。当前我国公安机关防治家庭暴力的法律制度还亟待完善,我国公安机关在防治家庭暴力道路上还任重道远,本文的切入点是我国公安机关防治家庭暴力执法制度的完善。本文在对当前我国公安机关反家庭暴力的各项法律规定、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国内多位学者研究成果,美国、英国和我国香港、台湾地区警察处置家庭暴力案件实际做法学习研读的基础上,对我国关于公安机关防治家庭暴力的立法现状进行分析,同时剖析了我国公安机关防治家庭暴力的职责和主要功能,深入分析影响我国公安机关防治家暴过程中出现的执法困境,比如家庭暴力自身的特殊性以及我国传统思想下带来的社会大众对家庭暴力的漠视和一种对公权力干预家庭暴力存在质疑的社会舆论对于警方防治家暴带来的阻碍,以及公安机关内部由于缺乏防治家庭暴力的专门机构和专项绩效考核制度,民警对家庭暴力的重视不足,处理方式单一低效带来的公安机关治理家庭暴力执法公信力的挑战,对国外、我国港台地区警方治理家庭暴力案件所根据的专门的法律法规以及具体实践做法进行具体的研究和对比,分析我国大陆警方可以从中借鉴的关于如何防治家庭暴力的经验和启示,最后,笔者将从明晰公安机关防治家庭暴力的职责权限、健全公安机关防治家庭暴力执法机制、完善公安机关防治家庭暴力的执法措施、通过宣传教育提升社会大众防治家庭暴力的法律意识四方面入手,全面细致地提出关于我国公安机关在防治家庭暴力上的执法制度上所能够完善的具体方式和措施,并分析原因,为我国公安机关防治家庭暴力执法制度提出自己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