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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信息化及全球化时代,作为商品的“外衣”,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在争夺相关公众注意力上的作用,变得前所未有的重要。在我国,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及《专利法》等法律的保护。但囿于立法的笼统及滞后,日益多发的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纠纷,未获得及时公平的解决。学术界及实务界对于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法律属性及其理想的保护模式,争议都比较大。本文于第一章简述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后,通过在第二章分析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的概念、特点、权利属性及保护价值等基本问题,认为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因使用而产生专有权,属于商业外观的范畴,与标明商品来源的立体商标类似。再于第三章分析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接受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要件,厘清其接受商标法、著作权法、专利法等知识产权法律多重保护的要件及权利冲突,主张保护在先权利及利益平衡等原则是解决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专有权与其他知识产权的权利冲突的基本原则。在分析我国现有法律对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保护不足的基础上,通过比较、借鉴美国、德国及法国等国家对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的不同保护模式,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及现有法制水平,认为我国应构建以商标法及反不正当竞争法为核心、专利法及著作权法为辅助的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保护模式,通过完善法律法规,扩大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的内涵及受保护范围,不断强化对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