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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独老人是指独生子女因意外事故或疾病等亡故,而父母本身也因为年龄大,无法再生育、不愿再收领养子女的老人。在我国,大部分失独老人的产生是计划生育政策造成的,政府有义不容辞的救助职责。为切实做好失独老人、家庭的社会关怀工作,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和后顾之忧,成都市龙泉驿区针对前期救助工作开展效率不高,救助效果不明显等问题,结合本地实际,在为失独老人提供基本的生活、养老、医疗服务以及精神慰藉和心理疏导等服务基础上,逐步建立失独老人家庭社会关怀的长效机制,注重救助工作在公共支出与政策执行上的统筹性、针对性、实效性,提高了救助效率、提升了救助效果。当前全国各地各部门均在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帮助失独家庭,切实维护失独家庭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本文针对龙泉驿区结合成都市统筹城乡、利用“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府新区”、“成资工业园区”的发展契机,其区域经济取得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通过引入文献研究、案例研究、推理结论的方法,基于公共经济学的公共支出理论,公共政策学的政策执行理论等,在学习借鉴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实地走访的基础上,对成都市龙泉驿区财政救助失独老人叶某某案例的缘起、发生、发展、结果进行剖析,对相关配套政策进行全面研究,务求找准、找实龙泉驿区财政救助失独老人案例的特点、规律,为其他地区财政救助失独老人工作提供一定程度的借鉴和启示。本文紧紧抓住案例主要是由计划生育政策造成的,是在国家、省、市救助政策指导下,龙泉驿区制定相对完备的制度、有一定救助能力条件下贯彻政策的典型性,通过对龙驿区研究制定的统筹组织、全域推进,制定标准、明确权责,分级管理、强化监管的基本救助策略以及开展救助取得的经济、社会、内部效果进行系统的剖析和阐述,得出培育非营利组织作为政策执行者是有效执行政策的方式,解决服务的碎片化与救助的协同性是健全制度的重要内容,做到效率与公平是公共选择的主要目标等关键要素,这些要素对龙泉各级党委政府开展财政救助失独老人具有较强的研究意义和参考价值,对其他地方的救助工作具有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