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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自由裁量权是现代行政的核心权力之一,在现代行政中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应用。然而行政自由裁量权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它的运用可以提高行政工作的效率,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能够促进公共利益的发展;另一方面由于滥用现象的存在,又带来了许多负面效应,损害了公共利益。
公安机关的行政自由裁量权则是现代行政中顺应时代发展的必然产物,是公安行政执法权力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社会公正、公平,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但在当前,由于公安机关的部分单位和民警没有正确地行公安行政自由裁量权,影响了公安法制建设的进程将会严重损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破坏法律公正,滋生腐败,影响国家的长治久安,阻碍公安法治建设的进程。所以,我们必须对滥用现象加以严格控制。如何防止公安行政自由裁量权被滥用已经成为公安执法工作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通过对公安行政自由裁量权概述,对我国公安行政自由裁量权控制的必要性进行分析,对我过公安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控制措施进行分析,以期有利于公安机关正确、及时、有效地履行职责,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