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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种新型融资方式,股权众筹以“小额”、“多量”的特点深得广大“草根投资者”的欢迎,短短几年便成为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中较有吸引力的一种融资模式,受到广大创业者、投资者和监管部门的高度关注,同时也被写入我国《政府工作报告》中。几年时间,我国股权众筹平台的数量激增,筹资项目和投资人也不断增多,由于股权众筹是建立在“草根投资者”基石上的,所以如何对投资者进行有效、科学的保护,稳固住投资者基石,是关系到股权众筹这一大厦能否一直矗立不倒的关键。由于股权众筹过程中涉及的投资者人数较多,大部分投资者缺乏投资专业知识,在投资过程中风险意识不够,自我保护能力较弱,对相关风险难以有效规避等,造成投资者保护困难,投资者面临较大的投资风险,投资者权益难以收回等。为了对投资者保护进行系统研究,本文采用问题导向法,试图找出可能给投资者带来风险的相关问题,再结合问题给出具体的解决措施、对策和建议。主要体现在:股权众筹行为的合法性缺失,国内诚信机制不健全,众筹平台准入机制不健全,政府对平台的监管不明确,平台自身存在生存风险,项目准入机制不健全,项目信息披露不充分,“领投人+跟投人”模式存在缺陷,众筹资金监管与拨付机制不完善,项目股权转让、退出机制不完善,股东权益分配机制不明确,投资者本身对投资风险认识不到位,承受能力有限等十多个方面。本文试图对上述存在的风险加以分析研究,并提出具体的解决措施和思路,以丰富投资者保护理论,为股权众筹投资模式下投资者保护研究提供经验借鉴,为股权众筹行业健康、自律发展提供理论参考,为相关监管部门出台行业监管政策提供一定的理论依据。而具体解决措施包括国家应当对股权众筹进行合法性认定,对《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修改;严把众筹平台的准入机制,实行动态风险监控;对初创期企业出台扶持政策,建立股权众筹投资保险制度,建立起诚信的商业氛围;众筹平台主体则要强化众筹行业的自律性管理,严守行业规矩,做好对众筹项目、领投人的准入审核;筹资人则应强化信息披露制度,强化股东权益分配的自律性,要求所筹资金由非关联的第三方机构监管,对众筹项目的筹资金额设置上限,完善资金拨付和防止资金滥用的相关对策,允许股权满足一定条件后退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