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诚实信用原则是民商法的基本原则,具有立法、行为规则、授予法官自由裁量权、解释和补充法律等方面的功能。商业账簿是商事实践的产物,与商事活动具有内在必然的联系,关系到投资者、债权人乃至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搏弈。商主体尤其是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背弃诚实信用原则,损害股东、债权人和社会的利益,很多时候都通过虚假的商业账簿的形式。本文从诚实信用原则和商业账簿的起源、发展以及二者的关系,论述商业账簿制度和诚实信用原则的必然联系,从完善商主体高级管理人员的诚信义务制度、完善商主体财务会计报告审验制度、完善商业账簿活动中有关利害关系主体知情权之保护制度、完善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制度、健全诚信档案制度以及完善商业账簿中诚实信用原则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中的应用等六个方面,探讨在商业账簿上重构诚实信用原则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