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十三五规划以来,国家致力于构建标准化、均等化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目前,我国政府在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中起着主导作用,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的关键在于提高政府的供给效能。但在广大农村民族地区,由于历史与现实、主观与客观等因素导致政府在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时效能低下,阻碍了农村民族地区文化建设和发展,因此研究农村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中的政府行为成为一项重要的现实问题和理论课题。本文选取边疆和内陆两个农村民族地区案例,立足两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实际情况,以公共产品理论、新公共服务理论、政府治理与职能理论及民族地区发展理论为理论框架,结合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历史沿革与我国政府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一般行为模式,突出政府在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中的基本职能及主导地位,并通过对比分析得出不同农村民族地区政府在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中有着共同角色,即政策法规制定者、公共文化服务主要供给者、投融资主体、人才输送者和监督管理者,但也可以看到政府在具体供给方式、供给内容、文化动员模式及对待民族文化资源态度等方面存在差异特征。同时,在对两地区供给现状分析过程中,可以总结出我国农村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中普遍存在供给结构性失衡、资金投入不足、文化人才队伍建设薄弱、监管不到位、法律制度建设滞后等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由农村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低下、政府决策机制不完善、财政体制不健全、管理体系不规范等因素造成的,因此可以针对性提出协调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中的各方关系、完善财政保障机制、加快民族特色文化服务队伍建设、加强民族文化保护与发展、健全监督评估机制等措施来提升政府供给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