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伴随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网络交易行为成为当下市场经济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在网络交易不断发展的过程中,法律制度建设的并不完善,加上互联网自身的虚拟性、开放性、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导致网络交易时不正当竞争行为大量存在,严重损害到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然而从目前的立法来看,对于网络交易中产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主要是以《反不正当竞争法》为主,这部法律于1993年实施,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范较为陈旧,与当下电商发展形势存在较大的不适应性,无法完全解决现今出现的问题。因此,2017年2月22日,国务院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上提出了“关于提请审议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的议案,此次修订是该部法律自实施以来的第一次修订。修订后的条文对于新经济形势下出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较多规制,然而并不完善。仅增加了第十四条作为专门规制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据,而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表现形式较为复杂多样,例如,网络交易中出现的好评返现、虚构交易等行为并不能纳入到新增加的第十四条的规制范围内,使得这类行为依然无明确的监管、惩处依据。本文主要针对网络交易中出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在对网络交易中不正当行为的内涵、特征以及表现形式衍生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对于网络交易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现状及存在问题,通过借鉴国外规制网络交易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制度,提出来在立法上对现行法律加强完善,为解决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提供法律依据;在执法上加强力度,明确执法主体等;在司法实践上做到明确管辖范围,提升实践效果等。从这三个角度来完善我国对于网络交易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以期能够较好地满足网络交易发展需要,为网络市场发展营造出一个良好、公平的竞争环境,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