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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中乘务员作为一种独立的职业,其存在由来已久。近年来,随着民用航空业的发展,其队伍也逐渐壮大,空中乘务员人身权利保护也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空中乘务员在工作中遭遇人身权利受到侵犯的情形时有发生。因此,强调在法治的框架内对“空中乘务员”这一特殊群体的人身权利的法律制度保障确有必要。本文在内容的铺陈上,共分五个章节来阐述空中乘务员人身权利保护的困境与出路这一命题。第一章引言部分,主要交代本文写作的缘起,主要研究方法,主要思路和基本内容以及本文的创新与不足。第二章阐述空中乘务员人身权利保护的基本理论,主要理清了空中乘务员的概念和职业发展历史,初步探讨了空中乘务员人身权利的特殊性和保护的可能性。第三章分析我国空中乘务员人身权利保护的困境,从我国空中乘务员人身权利保护的现状入手,分析了我国空中乘务员人身权利保护的现实困境及现实困境产生的原因。我国现有的法律制度资源中有关空中乘务员人身权利的专门条款几乎难觅踪迹,散件于宪法、劳动法,民法等部门法中对人身权利保护条款,难以对空中乘务员的人身权利提供强有力的保护。同时,航空公司的优势地位观念和其对空中乘务员人身权利保障的忽视,以及空中乘务员人身权利自我保护尚未形成应有的权利自觉,导致了空中乘务人员权利保护存在困难。要化解这一现实难题,科学合理认识空中乘务员这一群体特征及其人身权利的特殊属性,是空中乘务员人身权利有效保障机制建构的基础。第四章对国内与国外空中乘务员人身权利保护进行对比研究,通过对英美法系国家和大陆法系国家空中乘务员人身权利保护制度的对比与分析,提炼出对我国空中乘务员人身权利保护的启示:构建优良的企业文化,限制劳务派遣用工比例,以保护空中乘务员的合法权益。总之,检视国外有关空中乘务员人身权利保护的制度,无不直接或者间接地体现其对员工权利的重视,均为我国空中乘务员人身权利的保障提供良好借鉴。第五章提出我国空中乘务员人身权利保护的具体出路设想,从现有的立法模式的基本类型和我国空中乘务员人身权利保护的立法模式选择入手,分析分散型立法模式和专门型立法模式各自的优劣,考虑到立法成本、立法便捷等因素,指出综合型立法模式是进行空乘人员人身权利立法的理性选择,同时指出了我国空中乘务员人身权利保护的具体设想与行业保护机制。总之,从价值层面来讲,空中乘务员的人身权利实现除了“人”自身全面实现的权利价值之外,还附带着秩序与安全的功能价值。如果这一特殊群体的人身权利得以保护和实现,那么我们作为普通人,权利受到保护的程度就会更高,更能凹显法制社会的内涵,我们的法治社会才能真正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