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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大陆高中语文新课程改革实验不断扩大并逐步深入之时,更多的了解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母语课程设计,尽可能地吸纳其有益成分,对于大陆《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的实验和修订及构建更加完善的高中语文课程体系具有重要意义。课程文件作为教育行政部门对各种课程目标及其实施提出的纲要性指导文件,是管理和评价课程的基本依据,是一定历史时期的教育观、课程观的集中反映,是教育改革的对象和成果之一。比较法是人们认识客观事物的重要方法,也是从事教育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之一。因此,比较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母语课程文件,把握其异同,思考其启示,是修订《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和构建更加完善的高中语文课程体系的有效途径之一。
大陆在制定《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时,曾参考和借鉴了许多国家和地区的母语课程文件,但唯独没有明确借鉴台湾的语文课程文件。即使大陆高中新课程改革的解读性著作《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导读》对台湾的语文课程文件也仅限于只言片语。同时,关于大陆高中语文课程文件的解读性文章,也很少涉及台湾高中语文课程文件。据《中国期刊网全文数据库》(1994年至2005年5月1日)统计,我国学术类核心与专业特色期刊发表的对台湾高中语文课程文件进行介绍或对大陆与台湾高中语文课程文件进行比较的文章仅有两篇,且均未涉及台湾2004年颁布2006年将全面实施的高中语文课程文件。应该说,这是一个很大的缺憾。因为大陆与台湾虽阻隔多年,但两岸毕竟同根同种、同文同语,这些语文课程文件都反映了对中国人学习汉语文基本规律的认识。因此,对于《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的实验和修订及更加完善的高中语文课程体系的构建,台湾的语文课程文件应该比其他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母语课程文件都更具有借鉴意义。
基于以上目的和缘由,本文主要通过对大陆与台湾高中语文课程文件的纵横比较,阐明两岸高中语文课程文件的特点和同异之处,总结台湾高中语文课程文件对大陆《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的实验和修订及语文课程建设的启示。
本文共分四部分:第一部分,阐述大陆与台湾高中语文课程文件比较的方法论基础;第二部分,概述及比较大陆与台湾高中语文课程文件的发展;第三部分,全面比较大陆与台湾即将实施的高中语文课程文件;第四部分,总结台湾高中语文课程文件对大陆《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的实验和修订及语文课程建设的启示。
任何问题的探讨都必须考虑该问题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从而确保研究过程与研究结果的有根有据。因此,在具体比较大陆与台湾高中语文课程文件之前,本文在第一部分首先论述了大陆与台湾高中语文课程文件比较的理论基础、原则、依据、类型和步骤。
第二部分,主要简述及比较大陆与台湾高中语文课程文件的发展历程,并以大陆1996年颁布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语文教学大纲(供试验用)》和2003年颁布2007年将全面实施的《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台湾1995年颁布实施至今的《高级中学国文课程标准》和2004年颁布2006年将全面实施的《普通高级中学必修科目“国文”课程纲要》为例,概述及比较两岸课程文件的发展形态。
第三部分,从宏观和微观两方面对大陆与台湾即将实施的高中语文课程文件作全面比较,从中得出两岸高中语文课程文件的共识和差异之处。
第四部分,通过对第二、三部分的总结和反思,主要总结了台湾高中语文课程文件对大陆《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的实验和修订及语文课程建设的启示:(1)由“标准”走向“纲要”;(2)提高语文课程文件的独立性;(3)增强课程文件的可操作性;(4)课程结构的明晰性应进一步提高;(5)课程目标的设计应体现层级性和衔接性;(6)课程内容的规定应注重经典性和内在联系性;(7)增加对具体评价方式的指导;(8)教材编写的要求应进一步细化;(9)提高必修课程的比重;(10)编写与教科书配套的《教师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