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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家庭暴力发生率为29.7%-35.7%,其中绝大部分受害者都是女性。1然而,由于我国现行法律对家庭暴力规定的不足,以及受到中国传统道德文化的制约,使得被害人在遭遇家庭暴力之后很难获得法律救济,而施暴者也往往因为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而变本加厉。本文通过对2009年发生的一起典型的家庭暴力案件的分析,对行为人行为的定性提出自己的一些看法,同时对家庭暴力行为频发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应对的措施。本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案由:王光宇虐待案。第二部分是案情介绍。简要介绍王光宇虐待案的基本情况。第三部分是案件争议的焦点。关于本案中被告人王光宇应构成何罪,法律界学者以及诸多网民对此有不同观点:第一种观点是赞成法院的判决,认为王光宇的行为构成虐待罪,应以虐待罪定罪处罚;第二种观点认为王光宇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第三种观点则认为,王光宇的行为既构成虐待罪也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以虐待罪和故意伤害罪两罪数罪并罚。第四部分是本案的争议焦点评析。本部分先从犯罪构成的四个要件来对本案争议焦点所涉及的两个罪名——虐待罪和故意伤害罪——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对两罪的界限进行了界定。最后对本案被告人王光宇的行为进行了分析,得出王光宇既成立虐待罪也成立故意伤害罪的结论。第五部分是本案被告人罪数的相关法理分析。本部分通过介绍相关的罪数理论,在此基础上分析本案被告人的行为,得出应当以一个虐待罪和两个故意伤害罪三罪数罪并罚的结论。第六部分是本案所引发的法律思考。通过对本案的分析,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对造成家庭暴力案件频发现象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改善这一现象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