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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是西方现代建筑语境中用来抵制形式主义建筑思维的一个重要概念,其内涵及所表达的建筑观念自18世纪中叶引入建筑学以来几经转变。长期占据主导地位的狭隘视野阻碍了对功能观念及其理论意义的充分认识。在整体的历史语境中呈现功能观念发展演变并重新认识其理论价值便成为本文研究的目标。
论文首先追溯了建筑学中“功能”这一概念的起源。通过对18世纪中叶到19世纪末意大利语、法语和德语建筑语境中“功能”概念的分析,揭示了建筑学中这一概念最初所基于的数学和生物学内涵,指出其理论目标在于探讨形式的理性依据而非实用性。接下来,论文对19世纪中叶到20世纪初美国的有机功能主义思想进行了探讨,指出这一“功能主义”的思想基础是带有先验色彩的有机形式观念,“功能”作为诠释有机形式的媒介,不能被简单地理解为“用途”。论文第三部分着重考察了德语国家现代主义时期的功能观念,对后来被笼统地纳入到“功能主义”名下的“实用性”、“客观性”等概念的不同内涵及观念意义进行了论述,同时展现了当时德语语境中对“功能”和“功能主义”的特定理解。紧接其后,论文进一步对1930年代之后的“功能主义”观念进行了探讨,追溯了这一通过“国际式”建筑展而广泛流传的虚构概念从原本被作为现代建筑风格的对立面,到后来被认为是现代建筑的同义语的演变过程,以及在现代建筑的抵制和推广过程中“功能”概念所经历的任意诠释和延伸。最后,论文从“功能”与“内容计划”和空间的关系讨论了当代的功能观念,在历史语境中回顾了这些概念之间的关系,指出当代的功能议题已摆脱了抽象的“功能-形式”范式,转向了人的具体活动与空间关系的探讨。
论文突破了对于“功能”的惯常理解,从历史理论的角度系统深入地探讨了这一概念自进入西方建筑语境以来,其内涵以及相关建筑观念的历史演变以及在当代的发展,揭示了建筑学中功能观念的重要理论价值。
论文认为,对于建筑学中“功能”的全面理解应该建立在这一概念的数学和生物学双重内涵的基础上。基于前者的功能观念实际上是对形式自主性的挑战,基于后者的功能观念则通过对建筑的实用目的和社会现实性的强调,否定了对抽象空间/形式概念的过度关注。两者共同构成了对纯粹形式思考的批判和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