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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种信息传播形式,广告随人类社会的出现而产生,并随社会生产和社会交换的丰富化而不断发展。在现代社会,广告的发展进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繁荣时代,已成为我们日常生活必不可少的一部分。除了视觉及听觉手段,广告的说服力主要体现在广告语言的运用。在西方语言学家中,利奇(Leech)是最早对广告语言文体特征进行系统研究的语言学家。自他以后,许多学者又从社会语言学、跨文化研究、文体学、语用学等方面对广告语言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但是,将语用学中合作原则与语言顺应论结合起来对广告语言进行系统性研究的至今为数甚微,在研究深度及研究方法上都有所欠缺。
本文借鉴前人对广告语言的研究成果,用合作原则和语言顺应论作为理论基础,采用定性的分析方法,对英文报刊杂志的广告语言进行调查研究。通过对广告语言的语用学特点进行分析,作者发现广告语言常常违反合作原则,而合作原则自身对此现象缺乏解释力。基于此,本文拟从语用学家维索尔伦(Verschueren)提出的语言顺应论入手解释广告语言中“不合作”现象,提出如下假设:广告人在广告中常采用违反合作原则这一语言策略,目的就是为了顺应广告交际的语境,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从而顺利实现产品销售。
通过对所收集的真实案例的分析,本文探讨了广告人如何将违反合作原则作为一种语言策略来顺应广告交际的语境,达到劝诱消费者的目的。论文最后对语言顺应论的解释力度做进一步的探讨,总结了广告语言的语用特点。通过研究,本文得出结论:在本研究涉及的范围内,论文假设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