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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底我国新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作为解决侵权纠纷的最重要的法律,其中并没有对新闻侵权及其抗辩事由做出明确规定。我国现有的新闻侵权抗辩制度同其他侵权行为抗辩事由制度相比,仍然停留在起步阶段,仅有的一些规定又比较笼统,可操作性不强,这与日益增长的新闻侵权诉讼极为不相称。由于新闻媒体或新闻作者遇到新闻侵权诉讼时没有具体明确的法律予以保护,当其被推上被告席位时经常以败诉告终。长此以往,必将打击新闻媒体的工作积极性,影响其职能的发挥。因此新闻侵权抗辩事由制度的研究显得尤为重要,这是新闻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