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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选取了清末新政时期发生在山东莱阳地区的一次大规模民变作为个案进行研究,概述了这次民变的一般情形,并指出由于权力的分化和利益的冲突等因素,各类地方精英人物与这次民变的关系,以及民变表现出来的乡村民众自发反抗运动的动员和组织能力等。
清末山东莱阳地区,地理位置相对偏僻,生产力水平较低,社会经济落后,以自耕农和小自耕农为主的乡村民众普遍面临着一定的生存压力。清末新政各项举措在莱阳地方的推行,使得民众的捐税不断增加,加重了他们的生存负担;经办新政的城绅借新政之机谋利的行为,也严重损害了民众的利益,是造成这次反抗活动的主要原因。由于灾荒而引出的社仓积谷问题则直接引发了这次民变。清末新政的推行,使得地方绅士阶层的权力分配失衡,并造成了他们之间的利益冲突。部分和官府联系密切、具体筹办各项新政事务的城绅成为新政的获益者。他们在自身权力扩大和利益扩张的同时,也成为民众反对的对象。而在权力的重新分配中出局并且自身利益也受到损害的一部分乡绅则加入这次民变当中,他们和乡村正式体制内的村长社长、村落里的“能人”和“强人”等乡村社会的其他精英人物联合起来,一起发动和主导了这次民变。民众运动自发的动员和组织能力在这次民变表现了出来。依靠“联庄会”等原有的团体组织和联系网络,乡村精英们对县内民众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和动员,关于社仓积谷和加征捐税的谣言则在宣传和动员工作中起到了重要作用。民变队伍有一定的组织纪律性。他们目标是明确的,生活来源能够自给,而且能在统一计划下有组织地进行集体行动。但是这种动员和组织还是初级的,带有乡村社会自己的特色,无法适应这场大规模反抗运动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