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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的城市发展中,城市的空间增长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这一点同中国人多地少,耕地资源短缺的基本国情密切相关,也与资金缺乏,建设能力有限有关。节约用地的思想一直是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中遵循的基本原则,以这一思想为指导各项政策规范,在不同程度上影响和限制着中国城市空间成长的方式和结果。但现实中的城市空间增长仍然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如城市用地数量增长过快、城市土地利用效率低下、城市新区开发的倾向严重、城市空间结构不合理、城市生态环境恶化等等。这些变化反过来又影响着城市化的进程,因此,如何通过科学合理的城市用地扩展,来促进社会经济的繁荣进步和可持续发展成为许多学者研究的热点。在这种背景之下,我国2006年4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版《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中明确提出了城市空间增长边界(Urban Growth Boundary)的概念。城市空间增长边界(简称UGB)是为了控制城市空间的无序蔓延而产生的一种技术手段和政策措施,是合理引导城市土地开发与再开发、保护各种自然资源(包括土地资源)有意识行动。它是指导城市如何增长,并塑造合理城市内部空间与外部空间的一种方法模式。UGB的设定在城市建设用地与农用地的利用上给予了十分严格的分界,并且可以从土地供应、开发时间及地理位置上的限制作用来有效地解决现行规划管理中出现的诸多问题。设立UGB对于中国的城市空间扩张管理有着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但我国与其他国家在城市化发展阶段、城市化发展速度、土地所有制、行政基础以及市场化程度等诸多方面所存在的差异,因此UGB管理模式并不能够简单地“复制”到中国,为了确保UGB概念引入后与现有规划体制相适应,本文以美国为例对中西方UGB设定的动因进行了详细的比较研究,找出中西方在UGB管理过程中的异同之处,指导中国新的历史条件下UGB的发展趋向。并进一步对UGB在新形势下如何适应中国城市规划体系的需要进行研究,最后以滕州市为实证研究,提出UGB确定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