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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是我国特有的城乡经济社会二元结构性矛盾、人地关系高度紧张的国情性矛盾的必然产物。城中村的存在影响城市规划和市容市貌,存在许多管理问题。为加快城市转型发展,提升广大群众的生活品质,需要通过城中村改造对社会公共资源进行再优化。城中村改造涉及城市规划、土地征收、拆迁补偿和回迁安置等方方面面的问题,与之相关的群体都有明确诉求,因此城中村改造也是多元利益主体间的博弈过程。随着我国社会民主法治建设日渐完备,多元化社会格局逐渐形成,有必要将民主协商引入城中村改造,使博弈的过程公开化,通过对话化解矛盾,有助于城中村改造的良性推进。 本文以网络化治理理论、公民参与理论和协商民主理论为基础,率先提出了城中村协商改造模式这一概念。本文首先阐述了我国城中村的基本情况和杭州市开展城中村改造的情况概述,详细分析了推进城中村改造的难点问题,多元利益主体的核心利益分歧和主要矛盾。然后本文通过深入剖析拱墅区城中村改造的主要做法,定义了协商改造模式的概念,列举其模式、过程、做法、作用及特点,总结以自愿改造为前提、多数人满意为目标、“零强拆”为底线的做法,化解政府自身角色冲突、政府与村民的冲突、村民内部与家庭内部矛盾、“第四群体”与房东的矛盾。最后,本文结合协商改造模式的现状,提出城中村改造要开展全面参与、公平公正和改善民生协商,力争使城中村协商改造模式得到持续优化和有效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