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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主要通过对济南市的残疾人就业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其社会支持的现状,指出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原因,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和做法,提出关于残疾人就业的社会支持改进建议。 论文研究发现,目前残疾人就业中,主要通过法律政策支持、社会保障支持、培训支持、康复支持和就业服务机构支持等几种支持模式,但是仍然存在残疾人就业率低、受教育水平低、就业层次低、就业类型与其居住地的主导产业类型有明显相关性等问题,因此,残疾人就业的社会支持力度和社会支持质量应进一步加强。 通过比较美国、芬兰、瑞典、澳大利亚、日本和香港地区的残疾人就业社会支持模式,从残疾人就业的收入支持、就业计划、康复计划和法律支持等方面,对比国内外关于残疾人就业的社会支持模式选择,提出改进我国残疾人就业社会支持的建议措施。 论文提出,建议我国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残疾人就业的社会支持模式,加大社会支持力度和质量,一是法律支持,如完善法律法规、推进按比例就业、立法消除就业歧视、立法保障其劳动保护权等;二是政府支持,如明确政府的主导地位,在按比例就业支持中率先引导,加强社会保障力度等;三是社会组织的支持,如完善福利企业制度,构建公益性的非政府扶持体系,加强残疾人培训力度等;四是残疾人个人网络的社会支持,如完善个人社会关系网络,鼓励自主就业和自主创业等。 残疾人就业的社会支持模式建设需要长期努力,随着国家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社会保障力度的不断加强,以及残疾人自身的不懈奋斗,残疾人就业的前景会越来越广阔,就业层次也会不断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