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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金融体系中,银行作为金融业的核心,本身就具有高负债与高风险的特性,这也就造成了金融业的相对不稳定。当有金融危机发生时,银行将会有极大的可能面临破产或者倒闭,为了依法保护存款者利益,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各国根据本国国情以及经济发展状况适时成立了存款保险制度,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不断地进行改革与完善,最终被证明是可以有效维护金融市场安全与稳定行之有效的一项制度。存款保险制度作为金融安全网络的其中一部分,是当前市场经济环境下各国普遍实行的一项金融保障制度,它具体是指银行等存款类金融机构根据法定的保险费率向存款保险机构缴纳各自的保费,所有缴纳的保费聚集在一起作为存款保险基金,这些基金就是为了应对金融机构出现支付困境等突发状况,存款保险机构通过向存款者赔付规定的被保险存款等措施来维护存款人的利益,进而保障金融发展秩序的稳定,提高存款人对金融机构信任的一种制度。在中国金融改革的进程中,很早就有一部分学者呼吁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但鉴于中国经济的现实发展和实际的国情,我国一直实行的是以国家政府提供担保的隐性存款保险制度,并未正式推出官方的显性存款保险制度,然而我国各级政府、中央银行、银监会等相关部门一直在为中国特色存款保险制度的构建进行着一系列的努力和铺垫,加之当前金融市场各方面环境趋于无限的成熟,符合中国国情的中国特色存款保险制度呼之欲出。本文从存款保险制度的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其基本理论出发,首先通过对三个具有代表性国家的存款保险制度具体情况进行阐述,总结出对于中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启示;其次针对中国当下的经济发展状况以及一个简单的理论推导,重点说明我国建立显性存款保险制度的必要性;最后根据我国的实际国情对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具体内容进行分析设计,提出笔者意见与建议,对其实施之后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详细阐述,为我国存款保险制度之后的正式推出提供一定的参考,以使其真正的适合中国国情,对中国金融体制的改革和金融系统的稳定具有重大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