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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问责法制是当代民主与法治精神的产物,能够全面有效的对行政主体及公职人员的权力行使与义务履行进行规范及监督,对行政主体及公职人员的违法或不当行为起到预防及惩处的作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主体的责任。构建行政问责法制不仅是完善我国法制建设的要求,也是我国建立责任政府的必由之路。
本文主要通过五章进行分析与论述。
第一章是绪论,主要阐述了选题的研究背景与意义,分析了国内外关于行政问责法制的理论研究与实践现状,对论文的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及创新点进行了概括说明。第二章是关于行政问责法制的基本理论,界定了行政问责法制的概念,阐述了行政问责法制的内容,论述了行政问责法制的理论基础与基本原则,为后文的论述和分析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撑。第三章主要探讨了我国行政问责法制的现状,重点剖析了我国行政问责法制建设中存在的不足及问题,为下文我国行政问责法制的完善提供实证基础。第四章主要总结了其他国家在行政问责法制构建实践中所取得的宝贵经验,以及对我国行政问责法制构建的启示。第五章则基于以上分析提出当前完善我国行政问责法制的建议,具体从行政问责立法、问责主体及其权限、问责对象与内容的范围、问责结果、问责程序与救济制度、问责配套制度以及问责文化6个方面对我国行政问责法制的构建提出可行性对策。